附件: 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word檔
附件: 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PDF檔
附件: 委託書
(一)醫事人員【執業】登記請檢附:
1.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外國人及華僑請檢附中華民國居留證)
3.執業機構出具之在職證明正本一份
4.中醫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5.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6.規費 300 元
7.委託辦理者:委託書 1 份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委託書格式不拘,手寫亦可)
備註:外國人及華僑需另檢附勞動部核發之聘僱許可證明文件及衛福部核准函影本各一份
(二)醫事人員【歇業】登記請檢附:
1.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2.原執業機構出具離職證明正本一份
3.原核發執業執照正本
4.委託辦理者:委託書 1 份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委託書格式不拘,手寫亦可)。
備註: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報請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備查。
※醫師法第10條及第27條:醫師歇業或停業時,應自離職日期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違者將罰鍰2萬元。
(三)醫事人員【停業】登記請檢附:
1.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受理醫事人員停業(復業)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2.原執業機構出具停職證明文件影本一份(申請書上機構核章者免附)
3.委託辦理者:委託書1份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委託書格式不拘,手寫亦可)。
※醫師法第10條及第27條:醫師歇業或停業時,應自離職日期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違者將罰鍰2萬元。
(四)醫事人員【變更執業場所】請檢附:
1.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2.原核發執業執照正本
3.原執業機構出具離職證明正本一份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外國人及華僑請檢附中華民國居留證)
5.擬執業機構出具在職證明正本一份。
6.中醫師證書正本及其影本1份(正本驗畢後發還)
7.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8.規費300 元
9.委託辦理者:委託書 1 份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委託書格式不拘,手寫亦可)。
(五)醫事人員【有效期限到期,更新執業執照】請檢附:
1.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2.原領執業執照正本
3.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
4.繼續教育學分證明
5.規費 300 元
(六)醫事人員【遺失補發、損毀換發執業執照】請檢附:
1.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2.最近3 個月內 1 吋正面脫帽照片 2 張
3.遺失切結書(執照遺失者)
4.原領執業執照(執照損毀者)
5.規費 300 元
(七)醫事人員【姓名變更】請檢附:
1.臺中市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先經公會核章)
2.原核發執業執照正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外國人及華僑請檢附中華民國居留證)
4.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正、反面影印本
(證書應有衛生福利部核章加註姓名變更註記)
5.最近3 個月內 1 吋正面脫帽照片 2 張。
6.規費 300 元
7.委託辦理者:委託書 1 份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正本(委託書格式不拘,手寫亦可)。